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公积金,轻松购房无忧
一、购房类提取指南
购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公积金的提取更是助力您实现安居梦想的重要一环。以下是各类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详细指南:
1. 购买二手住房首付款提取
您若在宁波市缴存了公积金并完成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网签,那么您及您的配偶、父母、子女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二手住房的首付款。账户余额不足时,还可以叠加提取家人账户的公积金。这一政策自2025年3月28日起正式施行。
2.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提取
只要您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且所购楼盘已完成公积金备案,您和您的家人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提取的总额不超过协议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并且以账户余额为限。
3. 保障性住房提取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市民朋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首付,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套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15%。
二、其他提取情形详解
除了购房,还有其他几种情形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1. 租赁自住住房
只要您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且您和您的配偶在缴存地没有自住住房,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租金。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等线上平台,轻松申请。
2. 偿还购房贷款
需要偿还购房贷款的朋友,只要提供相关的购房合同和贷款证明等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线上办理或窗口办理任您选择,提取金额以已付房款为限。
3. 老旧电梯更新
如果您的住所需要进行电梯更新,且个人有出资部分,那么您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这部分费用。
4. 离休/退休提取
离休或退休后,您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提交材料,在线审核后,就可以提取账户余额。
三、通用规则提醒
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请注意以下通用规则:优先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不足时可提取父母、子女账户。申请贷款时,近6个月内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计算账户余额。线上办理渠道如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等,让您的办理过程更加便捷。
四、温馨提示
购房类提取需在网签或备案后及时办理,部分政策如二手房首付提取自2025年3月28日生效。办理时,请准备好身份证明、合同协议、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以公积金中心要求为准。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让您在购房过程中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