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尼斯记录最大婴儿(2003年317特大贩婴案:人贩子

娱乐八卦 2025-09-02 07:24www.chinaamex.cn奇缘网

每一个婴儿都是天使,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是上天赋予家庭的最珍贵的礼物。人贩子的出现,却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有些家庭因为贩卖儿童而支离破碎,有些家庭则因为漫长的“寻子”之路而陷入贫困,这是对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折磨。

电影《亲爱的》展示了寻找失散孩子的家庭所经历的悲剧,而这种悲剧在现实生活中也时有发生。曾经震惊全国的“317贩婴案”令全国人民愤怒不已。

【案件详情】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划破了广西高速支队的安静午后。客车司机张师傅在长途客运车上停车巡查时,发现了一个编织袋里传出婴儿的哭泣声。他镇定下来后报警,引发了一起特大贩婴案件的曝光。

警方迅速行动,对广西到安徽的高速收费点进行检查。当天晚上,一辆橙色客运车进入的视线,车上的情况引起了警方的高度警觉。在车厢内,警方发现了27个被迷惑的女婴,其中一个因过量而离世。这些婴儿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警方将车上的人贩子当场抓获,其中包括为首的人贩子谢德明。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了一个横跨大半个中国的特大贩婴集团,涉案人员多达150人。

这个贩婴集团形成了一个非法“产业链”,他们贩卖婴儿的数量高达118个。这些婴儿大多是女婴,他们的获取途径主要是购买、欺骗和偷盗。贩卖的目的地主要是安徽、河南等地。

谢德明最初并没有直接参与贩卖,而是通过为买家牵线搭桥获取利益。尝到甜头后,她不仅自己参与贩卖女婴,还教唆家人和同伙以50到100元的价格购买女婴,然后再以高价转手卖出。

据了解,谢德明专门寻找那些重男轻女、生了女儿不想养的家庭,以帮他们介绍领养的方式将孩子骗到手。她的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底线,更是对法律和的严重践踏。

为了稳定获取“货源”,谢德明等人不择手段,通过收买护士和接生婆的信息,探知哪些家庭诞下不想要的女婴。仅仅依靠低价购入婴儿远远不够,他们竟走上了偷盗和欺骗的违法之路。

2003年3月17日,这一天被永久地刻在了广西高速支队每位警察的心中。在这一天,他们成功破获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贩婴案,成功拯救了28名女婴,间接拯救了118名儿童。

我们祈愿人间无“拐”,这不仅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更是全社会共同的目标。我们严厉打击贩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严惩那些参与买卖的“买方”,从源头上切断买卖双方的利益链,彻底杜绝这一恶劣行径。这是所有受害家庭的心声,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

在法律层面,我们来探讨一下人民群众报警行为的定义。在我国,报警的称谓因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报警可以称为报案、控告、举报。

与案件无关的人民群众报警的行为称为报案,报警的人称为报案人。案件的受害者报警则称为控告,报警人称为控告人。案件的知情者主动报警则称为举报,报警人称为举报人。无论何种情况,公安机关都有义务向报警人反馈案件的处理情况。

至于多人报警的情况,是否会为每个报警人提供回执,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多个公民目击同一案件而纷纷报警,或者同一案件有多个受害者各自作为控告人报警,那么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每个报案人提供回执。但他们会记录第一份报警信息并通知其他热心群众已经知晓情况并安排工作人员出警。对于同一案件的多个受害者,公安机关通常会为每个控告人提供回执,因为每个受害者的案情可能有所不同。

本案中的犯罪团伙涉嫌妇女儿童罪,这一罪名涉及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帮助团伙接送、中转被的妇女儿童也会构成此罪。他们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以及被儿童父母的监护权益。犯罪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客体是被的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主观上,犯罪者必须有出卖的目的,如果是为了自己养则不会构成儿童罪。客观上,犯罪形式包括拐骗、绑架、收买并贩卖妇女儿童等行为。本案中的谢德明等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贩卖婴儿,严重侵犯了被婴儿的人身自由权,构成了贩卖婴幼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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