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有哪些从业禁止条件?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针对该办法回答记者提问时详细介绍的内容。
随着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校外培训已经成为了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这样的背景下,《管理办法》的出台显得至关重要。《管理办法》旨在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它的出台背景源于各地积极推进落实“双减”文件精神,随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深入,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招用、解聘、检查和监督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的迫切需求。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过程严格遵循了“双减”文件精神和要求。在起草阶段,参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借鉴了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管理配备政策,并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
那么,《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从业人员呢?它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以及其他辅助人员,如助教和带班人员。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还明确了外籍人员的招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对于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提出了一系列条件要求。思想政治要过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守法意识、品德行为、专业能力也要过关。职业身份也要符合要求,禁止招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在机构招用人员方面,《管理办法》提出了严格的前置查询、书面签约、岗前培训、公示和合理结构等程序要求。还明确了从业禁止条件,对于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行为,以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行为的11种情形,培训机构应依法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管理办法》为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确保了机构招用的人员符合高标准、严要求。这不仅有利于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也有助于推动整个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管理办法》下的检查监督多维举措介绍
深入解读“双减”文件精神,各部门协同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体系。在加强校外培训市场规范管理的征途上,《管理办法》的检查监督举措应运而生,旨在确保培训机构依法合规运营,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监督方式的公开透明,是监管部门向全社会展示其职责担当与行动决心的体现。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携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担负起这一重任。他们不仅设立举报渠道,更通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维度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这其中,机构从业人员的情况成为检查的重点之一。
这些检查举措的实施,不仅能够让违规培训机构无所遁形,更能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违规行为。一旦培训机构违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那些多次、多项违规,甚至情节严重者,将责令其停止招生,并在改正期间禁止开展相关培训活动。而对于那些逾期未完成改正或拒绝改正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得不面临取消办学许可资质的后果。
这一系列举措的出台,无疑给校外培训机构敲响了警钟,也向社会传递出强烈的信号:违规培训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培训市场的秩序,更有助于推动培训机构向高质量、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培训服务。
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下,校外培训机构必将走向更加规范、透明的运营之路,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有序的培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