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和太监闹离婚:他不通人道 虐待我
在历史的长河中,婚姻制度的演变如同一幅丰富多彩的画卷。在遥远的古代,人们将结婚称为“对食”或“结菜户”。其中,“对食”带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而“结菜户”则更侧重于稳定的夫妻关系,它要求两人共同生活,对感情有着较高的诉求。这个词语中的“户”,便体现了这种关系的持久与牢固。
到了末年,有权有势的太监张静轩也不例外地受到了这种社会风俗的影响。他对“对食”并不感兴趣,而是选择了更为高级的婚姻形式——“结菜户”。当时,太监结婚的对象并不仅限于宫女,他们有时会强迫妇女为妻,更多的则是将目光投向了妓院。张静轩也不例外,他买来了一个,开始了自己的婚姻生活。
好景不长,张静轩的热情很快就冷却了。他打发走了原先的,又娶了程月贞。程月贞曾是江苏的名妓,后来到了北京,虽然风光不再,但她以为找到了归宿。进入张家的她才发现,张静轩已经结过婚,她的地位十分尴尬。
随着时代的变迁,男女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张静轩却仍然固守旧有的观念。尽管大清已退位,张静轩凭借着手中的积蓄,转行成为了一名商人,生活依然富足。他与程月贞的关系却越来越紧张。
1912年冬天的一个口角之后,张静轩动了粗,狠狠打了程月贞。程月贞心中下定决心,离开了家,躲到了姐妹家中。张静轩找到她后,提出了一个条件:只要退回身价银,便任其离去。但程月贞没有钱,于是她选择了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张静轩告上了法庭。
程月贞的状子条理分明,她提出了三个离婚理由:张静轩是太监,不通人道;他在故乡已有妻子,属于重婚;他对自己虐待不堪。这个状子被地方审判厅受理,推事官职林鼎章负责审理此案。
经过调解无效后,林鼎章作出了判决:张静轩与程月贞离婚。尽管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但程月贞的生活并未因此改善。她再次出现在石头胡同的妓院里,无法摆脱生活的困境。
这个故事展现了一个时代的风云变幻,以及女性在婚姻中的困境和挣扎。它让我们思考婚姻制度的变迁以及人性的复杂。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与黑暗,也看到了女性在困境中的坚韧与不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