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则是什么刑法?刑法193条是什么内容
【“非礼”勿碰!地铁上遭遇“咸猪手”如何维权?听法官支招】
在繁忙的公交地铁上,偶尔会遇到一些令人不悦的事情,比如遭遇“咸猪手”。对于许多乘客来说,面对这样的情况,往往因为无法及时抓住作案者或者缺乏证据而只能忍气吞声。但近期在广州天河法院审结的一起猥亵案给我们提供了启示。
这起案件中,男子不仅在地铁上多次猥亵妇女,更将猥亵过程拍摄成视频进行贩卖牟利,最终为自己的罪恶行为付出了代价,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法官指出,目前我国法律将猥亵行为分为一般猥亵和强制猥亵,前者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后者则属于《刑法》中的强制猥亵罪。若情节严重,如聚众或当众公然猥亵、录制猥亵视频并传播或贩卖,或造成未成年人身体或精神伤害等,将被视为手段恶劣或情节严重,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那么,一旦遇到猥亵行为,我们该如何应对呢?法官给出了以下建议:
1. 在公共场所遭受猥亵侵害时,要勇敢说不,向周围群众求助并及时报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保留证据。
2. 在陌生或相对私密的场所,要保持清醒和警觉。网友奔现见面最好事先向亲友报备行程,并选择白天和繁华地段或自己熟悉的地方约见。
3. 父母要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接下来让我们探讨一些其他问题:
一、古代女性若触犯法律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在古代,女性面临的刑法种类繁多,十分残酷。例如站砖、针刺、烹煮、杖刑等,都反映了古代妇女地位的低下。还有一种称为“幽闭”的刑罚,通过小木槌叩击女性的小腹部,导致宫颈脱垂,对女性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
二、为什么法律规定罪只能是男女?
三、古代有哪些针对女性的刑法?
古代对女性的刑法种类繁多,除了上述的幽闭刑罚,还有剖腹、宫刑等十分残酷的刑罚。剖腹是一种将女性的腹部切开以观察胎性的刑罚,而宫刑则是破坏女性的生育系统。这些刑罚的残酷程度令人发指,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开明的时代,这些惨无人道的刑罚已经成为了历史。在明朝的古老记载中,一种令人发指的刑罚让人不寒而栗。那就是用木槌击打妇人的胸腹,导致子宫脱落,使其只能排泄而无法进行正常的性生活。这种残酷的手段不仅是朝廷的专利,甚至在普通的官宦人家也被广泛使用。这是一种对女性身体与精神双重折磨的酷刑。
提及笞杖之刑,这是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之一。对于男性,通常是打屁股。对于女性,却是另一种残酷的刑罚——去衣受杖。明朝时期,明文规定对于那些犯之罪的女性必须脱去裤子,裸体受杖。这不仅给女性带来了肉体的痛苦,更让她们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受刑的妇女在公堂上不仅要赤脚而过,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遭受羞辱。观看的人群中,不仅有案件的当事人和亲属,还有许多地痞无赖。这种刑罚不仅用于之罪的女性,甚至有时也用于连坐之罪。例如,在嘉靖皇帝时期,浙江总督犯罪,他的妻子和女儿就曾遭受过这种裸体受杖的刑罚。
有些知县在清代更是利用这一刑罚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们故意将案件往方面引导,将无辜的妇女定为,以便让她们在公堂上遭受羞辱和痛苦。这种毫无人道的刑罚让人震惊,对古代女性的残忍程度更是无法形容。
在那个时代,无论是朝廷还是民间,对男女的刑罚都极其残酷,完全无视人的尊严和权利。这些刑罚不仅是对个人的折磨,更是对社会的摧残。历史的进步让我们庆幸已经远离了那个黑暗的时代,现代社会的法治和人权观念让我们得以在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