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百姓告御状要承担多大风险-原告吃尽苦头
在古代中国,司法体系相对落后,许多蒙受冤屈的平民百姓在申诉无门之际,心中的那片“青天”似乎遥不可及。皇帝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其手中的皇权在人们心中具有无可争议的地位,成为了民众心中的可信赖仲裁者。千百年来,历朝历代都流传着许多关于民众“告御状”的故事。
早在商周时期,《周礼》中就有记载一种特殊的申诉方式——以肺石达穷民。当百姓受到冤屈,无法伸张时,他们可以在肺石上站立三天三夜,以此吸引朝士的注意。这些朝士会倾听他们的申诉,并将之报告给朝廷,为百姓伸张正义。这就是史料典籍中对于民众“告御状”的最早记载。
到了明清时期,庶民有了直接向皇帝反映情况的权利,任何官员不得阻拦。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百姓提供了申诉的机会。以清朝的康熙皇帝为例,他多次微服私访,深入了解民情,使得百姓有更多的机会向他告御状。这样的皇帝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大多数情况下,告御状对于百姓而言,仍然是一段艰难而痛苦的经历。
以晚清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为例。杨乃武遭人诬陷,被指控与葛家童养媳毕秀姑有私情,两人合害毕秀姑丈夫葛小大。杨乃武因此入狱,功名被革去,更被判了死罪。他的姐姐为了弟弟的冤案,不惜上京告御状。
根据《大清会典·刑律》的规定,越衙上告即便胜诉也须承受“笞五十”的刑罚。可见古代百姓告御状的风险之大。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残酷的刑罚——滚钉板,据说是为了防止百姓“诬告”而设。滚钉板之刑,让人从一块钉满尖锐铁钉的木板上滚过去,铁钉刺入肌肤,必然是血肉模糊,痛苦不堪。若非有重大的冤屈需要申诉,谁会忍受这样的痛苦呢?据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中,正是杨乃武的姐姐滚过了钉板,才引起了皇帝的重视并亲自过问此案,最终为杨乃武了冤狱。这也足以看出古代百姓告御状的艰辛与不易。
这些故事背后反映了古代司法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百姓对于公正审判的渴望。在这样的背景下,“告御状”成为了百姓寻求公正与正义的最后手段。尽管道路艰难且充满风险,但为了亲人的安危和自身的权益,他们仍然选择挺身而出,用生命的勇气去争取那一丝公正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