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认证报考及认定指南
一、报考条件
1. 基本要求
坚守法治精神,热爱教育事业,符合体检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户籍要求:辽宁省户籍或持有辽宁省内有效居住证;辽宁省内高校就读的研三及以上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及专科毕业年级学生;在辽的港澳台居民及驻辽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
2. 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同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人技术等级。
限制条件: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五年或受到刑事处罚者不得报考。
二、资格认定条件详解
1. 认定对象
户籍或居住地在辽宁省的公民,或是辽宁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以及在辽的驻军人员。
2. 认定要求
学历要求与报考条件一致,需提供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明。
考试合格: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或师范生可凭相关证书免试。
普通话要求:获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书,其中语文教师需要达到二级甲等。
体检要求: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认定流程概览
1. 网上申请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2. 材料提交
提交身份证、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体检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审核与发证
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重要注意事项
1. 时间节点提醒
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上半年)。
认定时间:通常每年3-4月及9-10月,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告。
2. 材料有效期提醒
考试合格证明、体检报告等需在有效期内提交,请考生注意材料的有效期限。
3. 政策更新提示
在岗教师需要每五年进行一次注册,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并通过考核。建议考生及时关注辽宁省教育厅或官方平台发布的公告,以获取的政策信息。考生应提前准备所需材料,以免错过重要的报考和认定时机。让我们一起致力于教育事业,为培育下一代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