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什么情况下才能离婚?方式又有哪些呢?

灵异恐怖 2025-08-18 02:15www.chinaamex.cn奇缘网

在古代,“离婚”这一说法虽不新颖,但其历史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在古老的文献中,它被称为“仳离”,“仳”字即寓离别之意。我们也能在诸如《尚书》等典籍中看到“去妻”的说法,其含义与现今的离婚无异。历史长河中,这一词汇经历了时代的变迁,从古代的“弃”、“出妻”、“休妻”,到近代才称为“离婚”。

那么,古人又有哪些离婚方式呢?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为丈夫主动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这被称为“出妻”或“休妻”。在汉朝之前,由于未对休妻作出明确制度规定,导致离婚现象较为普遍。为了维护婚姻稳定,汉朝国家对休妻行为进行了约束,明确了只有在妻子犯下“七出”之条时,丈夫方可休妻。这“七出”包括:无子、淫逸、不孝、善妒、有恶疾等。可以看出,在古代男权社会背景下,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从“七出”制度便可一窥其貌。如果妻子被无端休弃,丈夫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在唐朝时期可能会被流放一年半。如果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即使妻子犯下“七出”之条也不能被休弃,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出”:妻子离婚后无家可归、妻子曾为公婆守孝期满三年以及结婚时丈夫贫贱而今富贵的情况。这些规定倒有几分人情味。

第二种离婚方式是由官府强制执行的,名为“义绝”。在东汉时期,“义绝”主要指违背人伦道德、杀害妻子父母等严重行为。后世中,“义绝”的范围有所扩大,包括丈夫殴打妻子父母、奸非等严重行为,甚至家庭暴力也被纳入其中。然而在古代,即使发生义绝情形,只要夫妻双方仍愿意维持婚姻关系,官府也不会强制离婚。这种离婚方式在古代较为少见。

第三种方式则较为和谐,即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自愿离婚,被称为“和离”。这与休妻不同,和离强调双方的意愿,特别是女方的意愿。和离类似于现代的协议离婚,程序也大致相同: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家长亲眷的支持;丈夫需出具和离文书并得到双方签字确认;将文书上交官府得到批准后更改户籍。“和离”便正式完成。古代的和离文书常被称为“放妻书”,其中蕴含的“放”字意蕴深远——感情不再延续时双方各自放手,好聚好散。敦煌文献中便曾发现一批放妻书,文字优美情感真挚。

相较而言,唐朝及以前社会对离婚的态度较为包容开放;然而到了明清时期由于价值观的变化及思想的禁锢离婚被视为大恶之事即使面临婚姻问题人们也往往选择隐忍不敢轻易离婚直到近代婚姻自由的观念重新被提倡离婚才逐渐变得普遍起来如今离婚已成为个人生活的私事不应受到外界的指责对于那些选择离婚的人来说他们的决定应当得到尊重和理解毕竟离婚并不意味着丢人而是对自己生活的一种选择和改变。

Copyright © 2019-2025 www.chinaamex.cn 奇缘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世界奇闻,天下猎奇,历史趣闻,娱乐新闻,娱乐八卦,奇闻异事,未解之谜,猎奇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