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千余名党政干部被问责
中央环保督察强化党政干部问责——千余名干部因环保问题被追责
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公布了一批关于吉林省等八个省份(区)的环境保护督察问责情况。据了解,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共有千余名党政干部因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被问责。此次公开通报旨在加强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传递环保压力,推动各级党委和深入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在此次环保督察中,吉林等八个省份(区)均对移交的环境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查清了事实,明确了责任归属。被问责的人员涵盖了地方党委、及其所属部门、国有企业等各个相关方面,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被问责人员还包括一定数量的厅级干部和处级干部,其中不乏正厅级和正处级干部,这也显示了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从问责情形来看,被问责人员中包括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移送司法等多种方式。其中,诫勉谈话主要针对的是那些虽然存在环境问题但尚未达到处分程度的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则是对那些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的处罚;组织处理和移送司法则是针对那些涉及严重失职失责甚至违法犯罪的人员。整个问责过程严格细致,实事求是,坚持了“严肃、精准、有效”的要求。
据了解,这些被问责的党政干部大多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对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严格责任追究是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强调度,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高压,确保环保整改责任得到落实。
此次问责情况公开也反映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生态环境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摒弃那些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以铁的纪律护卫绿水青山。也需要各级党委和深入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中央环保督察强化党政干部问责是落实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开通报问责情况,可以进一步传递环保压力,推动各级党委和深入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