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一个人死怎么办
在深圳,一个新的法律条款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生前预嘱”。这项法律规定被写入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使深圳成为全国首个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生前预嘱”,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其实质是尊重个体在生命末期时的选择权。如果病人在生前预嘱中表示不希望进行无谓的抢救,医院和医护人员需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能够平静、有尊严地走过生命的最后阶段。
对于这一新的法律规定,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李瑛医生表示欣慰。大约十年前,她第一次接触到生前预嘱这个概念,那时她的父亲罹患肾癌。在重症监护室出院后,父亲明确表示不希望再次进入重症监护室。李瑛后来接触了安宁疗护和生前预嘱理念后,才真正理解了父亲的决定。当父亲病危时,她遵循了父亲的意愿,让他最终在呼吸科的普通病房安然离世。这段经历让她深感生前预嘱的重要性,也促使她投身到了安宁疗护和生前预嘱的宣传工作当中。
除了李瑛之外,还有一位名叫罗老师的退休教师,也是北京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志愿者及生前预嘱的立嘱人。她经历过母亲离世之痛后,更加明白尊重病人自主权的重要性。她成为志愿者,并在2016年签署了生前预嘱,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结束生命旅程。
在北京,已经有医院开始关注病人的自主权,尝试提供类似生前预嘱的服务。北京市隆福医院是北京的安宁疗护示范基地之一,负责人王红表示,尽管病人没有签署书面协议,但他们的表达已经体现了生前预嘱的精神。生前预嘱在医学领域是一个积极的进步,它体现了对病人自主权的关注。
王红曾遭遇过病人意愿与家属冲突的微妙局面。面对这样的困境,她深深理解病人的感受,他们不愿意接受无效的治疗,而家属却仍抱有希望。为了化解这种矛盾,医院会召集病人和家属,通过家庭会议的方式坦诚沟通。王红表示:“我们真心希望家属能理解病人的心声,因为只有病人自己才能深切感受到病痛的煎熬。”
在日常工作中,医院也鼓励家属陪伴在病人身边,这样病人有任何嘱托都可以提前与家属沟通。例如,当病人病情突然恶化,意识不清无法做决定时,医生询问家属是否要插管。如果之前没有沟通,家属往往会陷入纠结。但如果有了生前预嘱,家属便能更容易做出决定。
在安宁疗护病房,收治的病人预期生存期通常不会超过半年。有些病人和家属对这个话题比较避讳。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正视死亡、做好后事安排其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病人和家属的压力。我们的医护人员和心理治疗师也会开展“哀伤辅导”,在病人可接受的范围内,引导他们表达内心的想法。
王红深知,要更好地推广生前预嘱,离不开全面的生命教育。她坚信:“对死亡的认识和思考不应该只在生命末期才进行,而应该贯穿整个生命周期。”
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王瑛告诉记者,生前预嘱的推广与安宁疗护、生命教育等紧密相连。我国的生前预嘱推广工作始于北京,自2013年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成立以来,已成为我国第一个推广生前预嘱的社会组织。2021年,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全国第二个推广生前预嘱的公益组织诞生。
至今,已有超过5万人通过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注册并签署了生前预嘱。王瑛表示:“在生命教育方面,我们多年的工作已取得了一些进展。”她发现,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接受尽量无痛苦、有尊严的死亡观念,这与传统的忌讳谈论死亡观念形成了鲜明对比。
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在于提升生前预嘱的执行能力。生前预嘱并不意味着放弃治疗,也不同于安乐死。选择安宁疗护是为了在生命时刻减轻病人的痛苦。目前,提供安宁疗护的医院依然很少,北京市可能仅有30家左右。王瑛指出,医院在执行层面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如何处理家属坚持抢救的情况。她认为,生前预嘱立法并提供法律支持将给医院提供坚强后盾。生前预嘱的执行还需要包括医疗、法律等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
推广生前预嘱是一场持久的战斗,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全面的生命教育、提高执行力并获取法律支持,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并接受生前预嘱,为他们在生命末期提供真正的选择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