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定影视作品播吸烟镜头可罚3万
我国迈向全面禁烟:影视剧中吸烟镜头将受严格监管
新京报快讯,首席记者报道,为有效应对危害,我国正计划进行全面禁烟行动。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标志着我国对于的监管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这一条例对广告、促销和赞助进行了全面禁止。相较于仅对广告媒介、形式和场所作出限制的现行广告法,此次修订更为严格。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呼吁,应将全面禁止广告写入广告法,不留“后门”。违反规定发布广告或开展促销活动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除了对广告的严格监管,条例还明确了禁止吸烟的范围。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而室外部分特定场所也将禁止吸烟,包括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对于没有设立室外吸烟点的区域,将视为全面禁止吸烟。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对电影、电视剧中的吸烟镜头进行了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负责对此进行监督管理。若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播放吸烟镜头,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处以高达3万元的罚款。此举旨在减少影视作品中的展示,从而保护观众特别是未成年观众免受影响。
《条例》还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制品。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专卖法》已有相关规定,但新的《条例》对这些行为进行了更具体的限制和处罚措施。销售者不得通过自动售货机等方式向未成年人销售制品,对于难以判断年龄的消费者,销售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学校也在这一禁烟行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条例》强调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危害的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教育吸烟的学生。
我国正通过全面禁烟行动,为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健康、更清新的环境。这一行动无疑将对减少危害、提高公众健康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