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博主亵渎烈士墓获刑7个月
近日,新疆皮山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的李奇贤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皮山县人民法院的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奇贤被认定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回溯事件起因,2021年7月15日,李奇贤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的康西瓦烈士陵园内,对烈士墓碑极尽亵渎之举。他不仅踩踏了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还斜倚碑身摆拍,甚至在陈祥榕烈士墓前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状对着烈士墓碑摆拍。这些行为被他在微信朋友圈和今日头条上发布,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愤慨。
新疆检察机关在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采取行动,引导社会舆论并督促公安机关对李奇贤立案侦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庭审中,李奇贤的态度十分恶劣,拒不认罪。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作出了上述判决。
英雄烈士是民族精神的象征,他们的名誉和荣誉是全社会共同尊重的对象。从一些网民不断挑战舆论、道德、法律底线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为了获取流量关注,不惜侮辱、诋毁英雄烈士,这种行为是对民族感情的伤害,是对法治底线的突破。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利用网络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社会危害性更大。
康西瓦烈士陵园是边防官兵的精神家园,安葬着为保卫国家而英勇牺牲的烈士。目前,该陵园的修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主体工程预计明年上半年竣工。对于侮辱、诋毁英雄烈士的行为,无论是谁,无论在哪里,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0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和《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一判决再次强调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提醒广大网民,在享受网络自由的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英雄烈士不容亵渎,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让我们共同捍卫英雄烈士的尊严,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