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子网购3岁男童 岂料8万元打水漂
长沙唐女士的意外之旅:领养之路的波折与法律的界限
家住长沙高桥的唐女士,一直怀揣着的梦想。不久前,她在浏览网站时意外发现了一个领养群,便申请加入。在这个群里,她结识了一位三岁男童斌斌的父亲。出乎意料的是,对方表示愿意将孩子送给她。
初次见面,唐女士就被斌斌乖巧的模样深深吸引。尽管相处时间仅十天,但斌斌对唐女士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亲近。在短暂的喜悦之后,唐女士意识到这样的相遇并不简单。她希望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领养斌斌,但对方的态度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此事引起了雨花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的高度重视,警方立即介入调查,确定了孩子的身份。孩子的家人在广东也向当地警方报案。
7月20日晚上,孩子的生母王女士在广东惠州警方的陪同下抵达高桥派出所。对于孩子被前夫送走的行为,王女士的表现却显得异常淡漠。她表示与前夫的婚姻矛盾重重,去年两人已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年仅两岁的斌斌被判给了前夫,之后跟随爷爷奶奶生活。
通过网络,唐女士并不是唯一想要的家庭。记者发现,网络上充斥着各种收养、送养的信息,“网络群”成为民间收养最大的交流工具。这样的送养、收养行为并不合法。为了给孩子落户,还涉及到一系列伪造准生证、出生证明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涉及生父母的送养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并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确认。买卖儿童或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是严格禁止的。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儿童罪论处。
警方表示,孩子父亲的行为已经涉嫌儿童罪,目前警方正在对他展开追查。而唐女士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也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当中。
这场意外的领养之旅让唐女士经历了巨大的情感波折,同时也让人们看到了领养之路的艰难与法律的重要性。无论是领养者还是送养者,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每一个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希望这样的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