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撞伤横穿球场老人被判不担责
“老人被撞伤”这件事,真是让人头疼又无奈。那些热爱篮球的小伙子们,面对老人跳广场舞的场景,也只能望而却步,只能在球场边默默观望。今天我要告诉大家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有一桩案件的判决结果出炉了,简直是正义的体现,值得大家广为传播!
故事发生在WUHAN的某个大学球场。2019年11月3日的傍晚,一群年轻人正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突然,一位68岁的李婆婆大摇大摆地横穿篮球场。在运动场上,我们应当遵守规则,绕着场边线行走,这是常识。可是李婆婆却选择了横穿球场,似乎毫不在意自己的安全。
就在这时,悲剧发生了。一名学生张同学在接球跑动时,没有注意到李婆婆,结果发生了碰撞。李婆婆被撞倒在地,伤势严重。经过医院的治疗,李婆婆的医疗费用共计3.3万余元。张同学垫付了6000元后,不再愿意承担更多的费用。
李婆婆将张同学和学校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5万余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同学对李婆婆的受伤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承担40%的责任。学校作为篮球场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10%的责任。而李婆婆自身疏忽了应负的安全注意义务,应自担50%的责任。
张同学与李婆婆篮球场上的纠葛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二审判决。曾经在一审中因篮球运动中不慎撞伤李婆婆而背负了责任的张同学,在二审中得到了公正的裁决。
武汉中院经过审理认为,篮球运动作为一项充满对抗性的体育项目,出现身体碰撞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张同学在篮球场上进行的背身跑动接球,是篮球运动中的常规动作。即便在与其他球员发生碰撞时,也不能过度苛责张同学,因为他处于合理的比赛场地中,对突然横穿场地的行人并无预见性。他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主观过错。
学校方面,也在篮球场周围设置了醒目的边界线,场地颜色醒目,与一般道路有明显的区别,这也体现了学校对场地管理的重视。学校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李婆婆,应该明白篮球场不同于一般道路的风险性。在看到球场上有学生进行激烈的篮球比赛时,她应当预见到横穿球场可能带来的风险。李婆婆依然选择横穿球场,这一行为应被视为“自甘冒险”。她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4月20日作出的二审判决中,撤销了一审的民事判决,并驳回了李婆婆的诉讼请求。案件的受理费也由李婆婆承担。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法治社会应该保护合法行为的正当范围。对于因行为“越界”而导致的自损行为,必须是非分明,坚决不“和稀泥”。本案的判决体现了“过错与责任相一致”的民事法律原则,对社会行为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法院在对受害者的“自甘冒险”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的也保护了正当体育锻炼行为的合理边界,展现了鲜明的“司法态度”。
这一公正的判决让人大快人心!那些曾经因为“谁弱谁有理”的故事而委屈负责任、赔钱的情景让人深感无奈。这个案例简直可以列入年度十大案例,建议将相关的视频和判决书在各个小区和公园循环播放,让更多的人了解法治的公正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