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江西巡抚,为何明孝宗又设南赣巡抚

世界之最 2025-08-16 02:41www.chinaamex.cn奇缘网

江西,坐落于两京之一的地位,自古以来便有巡抚江西都御史这一高级官职的存在。在历史的进程中,江西南部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巡抚——南赣巡抚,其存在时间长达一百七十多年。

南赣巡抚,究竟是何职位?与江西巡抚又有怎样的关系?让我们一同其中的历史脉络。

明朝孝宗弘治八年(1495年),朝廷设立了南赣巡抚这一职务,全称是“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这个职位的设立,源于江西南部——南赣地区的混乱局势。南赣地区地理位置特殊,北接江西北部,东接福建,南接广东,西接湖南,是四省交汇的战略要地。长期以来,这里成为“盗贼”的天堂,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的稳定。

南赣巡抚的首任长官是金泽。他受命南下“讨贼”,并成功将赣州设为南赣巡抚的驻地。随着“讨贼”行动的顺利,到了弘治十八年(1505年),朝廷决定撤销南赣巡抚。随着朝廷的动荡和“盗贼”的再度兴起,南赣巡抚的职位在正德六年(1511年)被重新设立。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南赣巡抚是由号称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圣人阳明先生——王守仁担任。他的职责偏重于军事,正德帝特意在他的南赣巡抚头衔上加了“提督军务”四字,希望他能专心“剿贼”。

南赣巡抚的管辖范围十分广泛,不仅涵盖江西的赣州府、南安府,还包括广东的惠州府、潮州府、南雄府、韶州府,以及湖广的郴州府和福建的汀州府等地。这一职位相当于赣、湘、粤、闽四省的“剿贼”总指挥,权力极大。朝廷也限制了南赣巡抚的权力,规定其无权干涉各府的民政事务。

尽管南赣巡抚的主要任务是“剿贼”,但活跃在这片区域的并非大规模盗贼集团,多为万人以下的山野掠夺者。在很多时候,南赣巡抚的工作并不繁忙。有的南赣巡抚甚至对自己的职务表示不满,认为这个官职虽然名声好听,但实际上却无权可管。尤其是无法插手民政事务,更让这一职位失去了捞钱的机会。

随着时间的推移,南赣巡抚的管辖区域逐渐缩小。到了嘉靖年间,其实际意义已经不大。虽然南赣巡抚在某些时候开始涉及管辖区域内的民政事务,如修建学校、教化百姓等,但由于地域限制,其民政权限主要集中在赣州。

明亡清兴后,由于南方局势的动荡,清廷并未裁撤南赣巡抚。随着历史的演进,南赣巡抚的职权逐渐缩小。辖内各府的钱粮、盐课、刑名等事务都归原属各省巡抚管辖,南赣巡抚的存在意义已经不大。最终,在康熙三年(1664年),清廷裁撤了南赣巡抚,所属各府各归原属各省。这一历史变迁标志着南赣巡抚这一特殊职位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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