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归公是什么样的政策?它的性质是什么
雍正王朝:一位复杂帝王的治理之路
雍正,作为满清入主中原后的第三任皇帝,本名爱新觉罗・,是帝第四子。他在位13年,庙号,留下了丰富的历史印记。
雍正,一个性格坚毅、颇具争议的封建帝王。他笃信,工于心计,行事果断,手段戾狠。在康熙诸皇子激烈的夺嫡战中胜出,其过程与手段是一个难解的历史谜团。但他在位期间展现出了非凡的治理能力和决心。
史载,雍正整饬吏治,清查亏空,对清王朝的税赋杂役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虽然他在位时间仅短短13年,但却大有作为。他励精图治,力求革新,严整吏治,清理钱粮,奖励耕织,扩大垦地。其中,火耗归公与给银养廉两项改革尤为引人注目。
雍正上位时已经45岁,拥有丰富的统治经验。他深知官场积弊,认为整饬吏治的关键在于严惩贪墨。他上位不久,便以“霹雳手段”震慑住了官场上的歪风邪气。
在清查亏空时,雍正对自清初就实行的火耗制度有着深刻的认识。火耗,又叫耗羡,是地方官员擅自加征的附加税。雍正强烈感受到由于朝廷实行低俸禄制度,各级官员受到巨大的驱使力去滥征火耗银,甚至、行贿受贿。为此,《》记载,雍正采纳了大臣的建议,设立养廉银,以期最终革除掉附加税。
雍正元年,山西巡抚诺敏请求将耗羡银全部上缴,除填补财政漏洞外,另一部分作为养廉银发给官员。雍正立即批准并全国推广此办法。火耗提解的主要目的是遏制各级官吏乱征附加税、降低耗羡率、减轻商民负担。雍正虽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但对于耗羡率却坚决控制。他说,“朕必访闻,重治其罪”,若有地方官员加重征收。
耗羡归公后,火耗率降低至正税的一至两成之间,明显低于原来的高附加税率。这一改革扭转了地方官员胡乱征收、胡乱摊派的严重情况。雍正还明确了耗羡的用途:一是作为官员的养廉银,二是弥补地方财政亏空,三是地方公用。这样,官场风气逐渐清廉,官员们也能保持自律。
雍正在位13年里,由于清查亏空、推行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等措施的实施,官场确实清廉了许多。这不仅是一场财政制度的改革,更是对清王朝长期以来官场贪腐、颓废风气的大纠偏。在雍正的治理下,经济繁荣,政局稳定,边疆巩固,国家大一统的局面更加向好。据说康熙朝末期时国库仅有700万两藏银,到雍正时期竟增加到5000多万两。雍正不仅革除了积弊、清明了吏治,还促进了经济发展,为后世留下了良好的吏治环境与繁盛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