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清官包公为何不贪!年薪两千万有必要贪么
包公在开封府任职的那些年,作为一把手,他的待遇可谓优渥。《职官志》记载,他每月享有三十石的粮食,其中米和麦子各占一半。还有柴禾二十捆、干草四十捆的供应。冬季,他还会额外获得十五枰的木炭。包公还享有每月一千五百贯的“公使钱”和一百贯的“添支钱”。
他在中央任职,头上戴着龙图阁直学士和尚书省右司郎中的高贵帽子。在开封当官,他享受的是副部级待遇的高级官员的尊严。朝廷还无偿划拨给他二十顷,也就是二千亩的职务耕地,允许他收租,而且不收国税。估计每亩能收一石租米,这项收入就达到了二千石。
那么,包公一年的收入究竟有多少呢?除了上述的实物供应,还有货币收入。按照当时的物价,我们可以大致估算出他的年收入约为二万一千八百七十八贯。这个数目比当时一个州上缴中央的税收还要多得多。换算成现代的价值,他的年薪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二千八百多万。即使是现在效益好的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的老总,也未必能达到这个水平。
包公时代的官员生活,可谓轻松惬意。宋朝的官僚制度明确区分了“官”、“职”和“差遗”,使得官员们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灵活性。而且,官员们还能享受到各种福利待遇,如服务人员、生日礼品、退休福利等等。宋朝的公务员门槛相对较低,只要有耐心、身体好,即使水平不高,也有机会进入机关工作。
在这样的待遇下,包公为何还要坚持清廉从政呢?答案很明显,高薪从某种程度上已经为他提供了坚持清廉的动力。这种做法与新加坡的高薪养廉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妙。北宋的这种高薪政策有些离谱,不合国情。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北宋不得不维持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同时还要给辽、金每年支付岁币和给西夏的岁赐,导致财政赤字巨大,最终导致了国家的灭亡。这个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想象一下,包公那个时代的官员们,享受着如此优厚的待遇,他们有着足够的动力去做好自己的工作,维护国家的稳定。这样的制度设计,或许能够激励官员们更加清廉从政,但也需要合理的控制和引导,避免因为过高的待遇而导致的不必要的浪费和财政危机。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只有在合理的制度设计下,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