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贾静雯婚变看章子怡等明星的婚前协议
【中国独家报道,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作者:木尔
新浪娱乐新闻:据台湾媒体报道,贾静雯与孙志浩的离婚协议书原来一直是一份神秘的协议。今天(10日)中午,双方律师进行了会面。如果孙家坚持要求取回这份协议书作为见女儿的条件,贾静雯可能会直接前往美国寻找女儿。
昨天,贾静雯澄清了自己与黄磊的关系,明确表示两人只是普通朋友,绝无暧昧。她提到与孙志浩的争执,包括孙志浩对她的不信任,经常检查她的手机,以及不准手机静音等行为。尽管她承认给黄磊发过一些情感表达的短信,但她解释说这是为了故意激怒孙志浩。
关于贾静雯手握的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我们尚不清楚,只有在适当的时候她才会公开。但可以确定的是,这场因争夺女儿而引起的婚姻变故已无法避免,四年的豪门婚姻即将走到尽头。
此情此景,不禁让人回想起明星们的婚前协议。在演艺娱乐圈中,越来越多的明星选择签订婚前协议来规避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配等问题。这是一种明智的决策,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
婚前协议是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主要目的是明确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这种协议在明星中五花八门,各具特色。
例如,章子怡与Vivi Nevo的协议确保不会发生财产纷争,一旦离婚,女方将获得一定的赡养费,但不会分割财产。罗素·克洛夫妇的协议更为详细,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茱丽娅·罗伯茨夫妇的协议则根据是否生育孩子有不同的分手费。道格拉斯夫妇的协议中包含了不忠行为的惩罚条款。翁虹与刘伦浩的协议则对双方的财产和感情做出了详细的约束。
这些明星婚前协议的普遍存在,显然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它们不仅保护了明星们的个人财产,也避免了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无论明星们是否签订婚前协议,婚姻始终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的。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