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击鼓鸣冤是真的吗 古人真的可以击鼓鸣冤吗
你真的了解古代诉讼的奥妙吗?跟随奇闻网一同揭开这一神秘的面纱。
在古代,法制尚未完善,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公正之处。今天,我们来聊聊那些关于古代诉讼的趣闻轶事。
或许你在古装剧中经常见到这样的场景:百姓聚集在衙门前,领头之人挥舞鼓槌敲击鸣冤鼓,此时青天大老爷升堂审案。但实则,这样的情节多有夸张,鸣冤鼓并非用于普通百姓伸冤。
那衙门口的鼓又有着怎样的作用呢?其实,它主要是用来宣告县官下班的,类似于学校的下课铃。百姓听到鼓响,便知县官今日审案结束,若需诉讼,请次日再访。直到明清时期,百姓才偶将其用于伸冤,但这种情况实属罕见。
正常的伸冤过程,只需百姓将诉状递交给衙门即可。遇到突发案情,无法及时撰写状纸时,百姓才会击鼓求助。而击鼓的目的也并不一定是为了鸣冤。在州、省、道等更高一级的机构,都设有登闻鼓,百姓在无法通过正常流程伸冤时,会前往上级部门寻求昭雪,但这种情况也并不多见。
中期以后,百姓越级时更倾向于采用拦车伸冤的方式,但这会影响公务。为了规范越级流程,朝廷规定不得拦车,如有重大情况可击鼓鸣冤。
在电视剧中,我们还能看到这样的情节:妇女在衙门前,哭得悲天怆地。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在古代并不常见。古代社会男性主导诉讼,“告状”或“告发”主要是男性的权利,女性并无诉权。若女性需诉讼,必须请宗族男性长辈陪同。
古代的“升堂”或“开堂”与现代法院开庭相似。县官不仅负责一县的政治事务,还兼任法官。在一场古代诉讼中,基层县令审案流程并不受监察,除非有上级巡视,否则流程由县令独自决定。古代司法机构因刑侦手段有限,常对嫌疑人使用刑罚以获取口供。最常用的刑罚是笞刑,用木板和竹条抽打犯人的后背、臀部和腿部。
虽然基层县令审案不受监察,但允许百姓旁听,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古代的审案与现在的有所不同,完全由县官主导,且刑律并不完善,判案时会考虑当地的关系、人情甚至文化。
对于小型案件,县官会在当事人居住的地方设庭审理,颇有古代遗风。古代的案件都会当庭宣判,复杂的案件则会推迟宣判,最多需要数日后才能公布结果。
若百姓在审理中无法满足诉求,可寻求分巡道或知府帮助,进行越级。分巡道和知府类似于古代的检察官,会介入司法流程。
正式的检查制度出现在1906年,当时为了维持封建统治,借鉴了日本、德国等法治先进国家的经验,拟定了一系列法律。晚清的腐败根源在于封建统治,即便修改了“官制”,也无法挽回其衰败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