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反腐:100多人被判死刑,56 名被砍头
乾隆四十六年,震惊朝野的甘肃全省官员贪污案爆发。从封疆大吏到州牧县令,涉案人数众多,其中被判死刑者多达百余人,而这场大案的首犯,是乾隆皇帝曾经器重的王亶望。
王亶望,山西临汾人,历任知县、知府,后调任甘肃布政使,负责办理收捐监粮。甘肃地瘠民贫,是全国最穷的省份,因此清特准捐纳监生,就地解决缺粮之急。这一政策却滋生了诸多弊端,地方官借此贪污,挪用捐监粮。王亶望上任后,便和总督勒尔锦狼狈为奸,贪污白银数额巨大。
王亶望上任伊始,便向乾隆皇帝保证会尽心尽力办好捐监事宜。然而暗地里,他和总督勒尔锦勾结,下令全省收捐各州县捐监无须交纳粮食,一律折成银两收捐。这样一来,白银滚滚而来,捐监粮却颗粒不见。为了掩盖真相,王亶望和蒋全迪每年夏秋都会秘密合计,无灾报有灾,小灾报大灾,虚构数目开销捐监粮。各州县见王亶望如此行事,也纷纷效仿。
历任甘肃省各州县长官几乎无人不贪。这些州县官还要用赃银去结络上司。有个叫麦桓的广东人为了急于补上县官好趁灾大捞油水,甚至托人疏通关系,达成交易后送上巨额银两。王亶望还因收捐卓有实效而抽调浙江巡抚一职离开甘肃。继任的甘肃布政使王廷赞更是统一规定报捐时折收白银数目巨大。王亶望主持甘肃捐监六年间每年报捐人数在四万左右而大部分白银流进了官员们的腰包。这笔巨款相当于当时全国每年财政总收入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因此乾隆皇帝怀疑王亶望巨额家资与贪污捐监粮有关并下令彻查此事。最终这场惊天大案得以水落石出并严厉惩处了涉案官员以平民愤。这一事件不仅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为后世提供了重要的教训警示人们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与腐败的发生以保持政治清明和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大案更是警示我们时刻警醒自己不忘初心坚守道德底线坚决抵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阿桂与李侍尧不负皇帝之望,决定以甘肃按察使福宁为切入口,成功让他吐露出自王亶望以来,通省官员如何巧妙掩饰、贪污赈粮的内情。尽管勒尔锦、王廷赞以及王亶望在北京和浙江极力隐瞒真相,但到了这年七月,乾隆帝已经掌握充足的证据。
对于贪污集团的首犯,乾隆帝果断作出判决。王亶望因犯下贪污之实,被判处斩立决。其子王裘等人失去官职,被遣送至伊犁;几个年幼的儿子则被暂时监禁,待年满12岁再行发遣。勒尔锦因在平定起事中表现不力,已被判处死刑,此次贪污案发,更是被赐令自尽。王廷赞则被判绞刑,定于本年秋审时处决。
针对其他涉案的大小官员,阿桂和李侍尧依据《大清律例》中关于“监守自盗”的律文,拟定了对皋兰县知县程栋等66名官员的处罚。临近秋审之际,乾隆帝看到如此多的官员涉案,心生不忍。他特地下令,对于贪污2万两以上的官员立即处死;1万至2万两者,斩监候,于本年秋审处决;1万两以下者也问斩监候,待来年秋审再作处理。
这起贪污大案并未就此结束。随着案情的深入,新的罪行如亏空库银陆续被发现。到了年底,陕甘总督李侍尧又列出了数十名贪官的名单。由于兰州省城监狱人满为患,乾隆帝不得不下令将已判死罪的74人分批解往北京。在皇帝的恩典下,大部分人被从宽免死,发往黑龙江服役。到了第二年秋审时,只有少数人被处决。
这起大案最终导致了56人被正法处决,46人因种种原因被免死发遣。至于其他被判徒刑、流刑以及革职的官员,数量更是庞大。尽管乾隆帝在处理此案时一宽再宽,但一次性处理掉56名官员,其中还包括一、二品大员3人,这在清朝140余年的历史上确实是前所未有的。乾隆帝不禁感叹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