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国最好做的生意不是茶叶丝绸或瓷器
在古老的大清国,生意经中的章节多彩且纷繁。最引人注目、最快捷的生意并非传统的茶叶、丝绸或瓷器,也并非因争议而闻名的,而是隐藏在“刺杀辱母案”背后的一种特殊生意——高利贷。
在《东印度公司编年史》的篇章中,一段记录揭示了在1803年,海外的资金被引进中国放贷,其年利率高达惊人的12%-20%,甚至有些利率飙升至40%。更令人震惊的是,短期借贷的月利率竟达到5%,换算成年利率即为惊人的60%。而在当时,英国市场的直接融资成本仅为3%,通过中间人获取资金的利率也通常在6%-12%之间。
这一时期,跨国高利贷生意在中英两国间蓬勃发展,成为最具生命力的商业活动。据《中华帝国对外交往史》所述,仅在1782年,广州商人的外债规模就已高达380.8万银元,这些款项大多来自他们在中国的销售款项,滞留在中国以追求高利贷利润。
这些渴望资金的商人,大多是持有清廷进出口许可证的商人。在资金问题上,他们常常面临困境。持证的商人数量本就不多,真正具备资金实力的更是凤毛麟角,仅三四家左右。剩余的大多数商人不得不依赖外商贷款以解决资金流动问题。
那么,当时的中国商人为何对资金如此渴求呢?原因多元且复杂。其一,当时的大清国尚未拥有成熟的资金市场,资金问题通常依赖社会借贷解决,这导致融资困难、成本高昂,高利贷因此横行。其二,商人们需要从内地采购茶叶、瓷器、丝绸等商品,由于缺乏现代信用体系,他们只能进行现款结算,甚至需要预付货款,这占用了大量资金。
最为关键的是,为了获取外贸垄断许可证,中国商人不得不向有关部门“孝敬”。无论是朝廷官方还是各级官吏私人,都将他们视为提款机。尽管乾隆皇帝对外国奢侈品有着极大需求,但他并不自己承担费用,而是由这些商人买单,他们不得不自掏腰包购买贡品。
对于外商而言,东印度公司垄断了大部分业务,留给散客即“港脚商”的空间有限。他们最终在两国贸易的缝隙中找到了高利贷这一新的增长点。随着时间的推移,高利贷带来的压力迫使中国商人越来越深地卷入中,以获取更快捷的暴利。于是,在和高利贷的双重压力下,中英两国的贸易陷入了恶性循环,大清国的白银大量外流。
这个时代的生意经,既是一部融资与借贷的史诗,也是一部关于欲望与压力的悲剧。在这个历史舞台上,商人们既是主角也是受害者,他们在追求利润的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