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监狱到底有多黑 凌虐勒索暗无天日
狱卒虐待囚犯,无非是为了敲诈勒索。那些身无分文的囚犯,会受到更加残酷的对待,不仅被剥夺基本的生活条件,甚至遭受如猪狗般的待遇。一旦生病,得不到及时的医治,甚至直到病情严重或死亡才被上报。
监卡是关押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地方,人们常称之为大牢或班房。古代的监狱形式复杂,管理混乱,一般民众对其了解甚少,常常混淆了不同羁押场所的区别。在明清时期,刑部是中央司法机关,设有刑部监狱。各府州县衙门也都有各自的监狱。监狱分为内监、外监和女监,分别关押不同等级的罪犯。监狱里的囚犯都是已经宣判的罪犯。徒流犯人经批复后会解送到劳役场所,而新捕获的案犯和解押路过的人犯也会被暂时关押在监狱中。
清律对监狱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包括戒具、刑具、囚衣、囚粮、医药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囚犯往往无法享受到这些待遇。县衙每月拨给的伙食银两被层层克扣,犯人们往往只能吃到既少又霉变的食物。许多囚犯在刑满之前就因为饥饿和疾病而死亡。狱卒对此总是找托辞,比如称是“害牢瘟”死的。虽然环境恶劣确实会导致囚犯生病死亡,但这也成为了官方推卸责任的借口。
过去的监狱大门上方常常装饰着狴犴的形象,它是龙的九子之一,因为憎恨犯罪而被装饰在监狱大门上以增加威慑力。监狱又称“牢房”,因此人们习惯称之为“虎头牢”,有时夸张地称为“虎头大牢”。除了囚禁已决犯人的大牢之外,最为人们熟知的是“班房”,又叫“卡房”。班房原本是衙门中三班衙役值班的地方,但后来被滥用,成为地方衙门任意敲诈残害百姓的手段。衙门差役为了勒索事主钱物,将无辜的证人及相关人员一概收禁在班房,并借机敲诈勒索。
清代班房的设置非常普遍,而且其黑暗程度甚至比监狱还要严重。人们常说坐班房比坐牢更惨,因为一旦人犯被判刑正式入狱,虽然经历各级克扣,但至少还能得到一定的食物。而押在班房的人犯的口粮无法保证,家中送来的饭也会被扣留、调换、吃掉。班房内部环境恶劣,无论是证人还是“犯人”,都挤在一起,犹如地狱一般,受尽折磨。这种情况在清代屡见不鲜,甚至导致人证因无法承受而轻生寻死。班房在民间的形象极为恶劣,人们对其充满了恐惧和厌恶。在历史的尘埃中,那些被忽视的平民百姓,在权力的阴影下挣扎求生。无论是正规的监狱,还是私设的班房和卡房,都是他们无法逃脱的苦难之地。这些地方,虽名为羁押之所,却暗藏着无数黑暗。即便是有钱的人,虽然可以用金钱换取一些舒适,但终究无法摆脱那深重的压迫感。而那些被称为“干连佐证”的人们,被限制在商铺客栈之内,他们需要交纳食宿费用,而家境贫寒的人,可能短短几天就负担不起这些费用。
清代的统治者在律法上严禁私设羁押场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私设的班房和卡房如同顽疾一般难以根除。即便有律法明文规定,县衙仍然私设羁押场所,对于那些有功名、有身份的人,如秀才、举子、地方官吏、绅士等,他们不能与百姓等同对待,但又必须被暂时管束。于是,他们被送到土地祠,由土地爷陪伴,衙役看守,等待详细勘查。
无论是监狱、班房还是卡房,里边都是阴暗无比。狱卒的敲诈勒索、狱霸的欺压,让囚犯们的生活如履薄冰。狱卒的主要目的无非是向囚犯们敲诈勒索,对于那些无法给予金钱的囚犯,他们遭受的待遇就如同猪狗一般。而狱中的狱吏和狱霸,更是如同小鬼一般,虽然身为囚犯,却有着一般囚犯所没有的特权和威望。新来的囚犯,除了要向狱吏行贿外,还必须孝敬这些狱霸,听从他们的指令。他们利用与狱吏的特殊关系,相互勾结,凌虐、欺压囚犯,甚至对新来的囚犯施加私刑。
在这样的环境下,新入监狱的犯人要想免遭欺凌,只有选择“破财消灾”。过去这被称为“和卡”或“团仓”,指新入监卡的犯人向同监室的老犯(也包括狱吏)交钱以免受虐待。这些因团仓而交的钱被称为“团仓礼”。
在这历史的角落里,是无数囚犯的苦难与挣扎,是权力的阴影与黑暗。他们的故事,如同被遗忘的篇章,深藏在历史的尘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