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为什么是历史之最(最高检八厅厅长胡卫列
公益诉讼检察:守护民生福祉的司法利剑
五年来,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新业务,其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持续扩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究竟解决了哪些问题?未来的办案方向又该如何考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
胡卫列表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五年来,解决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领域的老大难问题。他特别强调,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进步,更是对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深度关注。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南四湖专案为例,这是一起涉及山东、江苏、河南、安徽四省交界的大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由于各地的自然、历史、经济条件差异,治理的难度极大。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成功解决了这一问题,实现了流域环境治理标准统一,建立了长效机制,显著改善了南四湖流域的生态环境。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实践中的价值和成效。
对比传统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理念、目标具有其独特性。胡卫列强调,最高检树立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加强对公益损害问题的监督,助力部门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公益诉讼强调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促进行政机关发挥主动纠错机制作用,以非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持续跟进监督也是公益诉讼的重要理念,确保受损公益得到恢复。
民事公益诉讼是目前检察机关开展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的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已增加至11个,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这些领域都是事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和国家治理的新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这些领域的公益保护需求越来越突出。
胡卫列表示,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在办好法定领域案件的基础上,结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公益受损问题,探索网络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案件的办理。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建设,助推公益诉讼理论发展,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创造条件。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一项守护民生福祉的司法利剑。五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上的不实言论和恶意攻击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养老服务中的违法行为也逐渐显现,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检察机关一直在积极应对这些挑战,遵循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公益难题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监督质量。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5万余件,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有效修复受损的公益,同时也起到了惩治、威慑和预防公益损害的作用。
未来,民事公益诉讼将向更多领域拓展,特别是在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网络治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也将聚焦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国土国财、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问题,加大办案力度。
胡卫列指出,行政公益诉讼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规范磋商和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案件,推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二是探索预防性诉讼,将公益保护推进到前端;三是最高检及省、市级院将带头自办案件,解决跨流域、体制性、系统性公共利益损害问题;四是常态化跟踪问效,确保公益保护实效。
为了推动公益诉讼发挥更大作用,检察机关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挑战。未来,检察机关将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框架,助推公益诉讼理论发展。还将加强数字检察与行政公益诉讼的融合,以大数据和高科技手段赋能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还将创新公众参与机制,深化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衔接,构建共建共享的公益保护大格局。
检察机关将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积极应对挑战,加大办案力度,拓展公益诉讼领域,以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质效为指引,深入推动办案工作,不断夯实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实践根基。我们致力于让公益诉讼服务国家治理、服务人民的制度价值,以及其实用、高效、不干扰的特色特点,更为生动鲜明地展现出来,让更多人真切感知其现实意义。这是公益诉讼实现长远发展的基石,也是我们赢得更大发展的保障。
在新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稳步前行,以实践为基础,推动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步伐。我们从丰富的实践中汲取经验,逐步构建出涵盖各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框架体系。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指导意见、推出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我们为基层实践提供有力的指导,推动相关领域公益保护工作的不断发展。
地方立法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密切关注地方立法中公益诉讼特色条款在办案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提供有力支撑。我们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体系的完善,努力推动单行法中增加公益诉讼条款,目前已有9部单行法规定了检察公益诉讼。这些单行法的公益诉讼条款,不仅具有宣示指引作用,更有助于扩大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制度发展进入新阶段。
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还要在检察公益诉讼方面进行专门立法,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诉讼制度体系。我们坚信,只有以人民为中心,以质效为导向,我们才能不断推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让这项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服务于人民群众。
新京报记者沙雪良为您报道,编辑白爽倾情校对,本文旨在传递最新的公益之声,期待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