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微信中毒了怎么办
微信办公的利与弊:深刻的教训提醒我们需慎之又慎
微信作为现代社会交流的主要平台,确实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了诸多便利。随着其使用频率的增加,泄密事件也逐年上升,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微信办公泄密问题更是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其沟通快捷的特性在特殊时期展现出其价值,但我们仍需谨慎对待。原则上,对于微信办公的使用应有严格限制。
最近的一系列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湖南某市的一名干部因将疫情防控交办单拍照上传至微信群而被问责。微信群和QQ群同样可能成为泄密的重灾区,广西多个地方的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就因此遭受了处罚。有的工作人员将未经核定的调查报告上传至微信工作群,有的泄露涉疫情人员的隐私信息,这些行为均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甚至有些民政局长和公交公司的运营部长也因在微信群发布涉密文件被问责。这些事件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微信办公的安全性。
每一场泄密事件背后,都是对纪律的漠视和对工作的失职。虽然微信办公确实为我们在特殊情况下提供了沟通的桥梁,但我们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保密工作无小事。任何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都严禁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传播。对于涉密人员来说,更是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杜绝任何可能的泄密行为。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微信办公虽然便捷,但风险同样存在。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确保不因为一时的便利而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保护信息安全不仅是责任,更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工作方式的变革,我们更需注重信息安全教育,增强每个人的保密意识,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这些深刻的教训提醒我们,微信办公需谨慎,慎之又慎。微信群不实信息泛滥,涉事者被严肃问责
近日,两起微信群内传播虚假信息的案例引发广泛关注。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有人却在微信群等社交媒体上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并问责。
案例一:2020年1月24日,湖北省某市花桥镇柏树林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项某某,将自己道听途说的不实信息以编辑短讯的形式发送到自己为群主的微信群内,随后该信息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经花桥镇纪委迅速调查核实后,予以党纪立案,并移交花桥派出所处理。项某某因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案例二:2020年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罗播林业站职工覃某某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并散布到微信群内,随后被某某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这两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疫情期间,保密防范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有关部门发布“七不”提醒:居家办公不碰密、网上办公不谈密、使用手机不拍密、公共网络不传密、文件管理不泄密、信息发布不涉密、场所消毒不失密。
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遵守法律法规,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在疫情期间,更要加强保密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不触碰法律底线。
这些案例也反映出,社交媒体在信息传播的也可能成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渠道。我们在使用社交媒体时,要增强信息鉴别能力,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
我们要对这两起事件中的涉事者进行谴责,并呼吁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共同抵制不实信息的传播,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正能量。
(综合党建头条、七一网、七一客户端、保密观)(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