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丨最高检与十部门印发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
关于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的通知

各级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食品药品部门: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央网信办等食品药品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该意见旨在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在检察公益诉讼中的职责和协作机制,包括线索移送、立案管辖、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等方面。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
二、借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经验做法
意见提出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建设,借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经验做法。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食品药品有关部门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办理,共同建立行政执法情况和公益诉讼线索交流会商和研判机制。
三、加强调查取证和诉前程序
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加强与食品药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多种方式调查取证。对于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鉴定或鉴定费用过高的,可以结合食品药品性质特点和案件其他证据,并参考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予以认定。检察机关要在立案后七日内将立案情况告知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民事公益诉讼。
四、强化监督和管理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对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要加强对食品药品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其依法履行职责。
请各级人民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该意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网信办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部门
XXXX年XX月XX日 起草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我们强调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的重要性,旨在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我们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来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和意识。我们明确各部门在案件处理中的具体职责和流程,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和高效。特别是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我们将坚决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们强调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将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和协作配合,一定能够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意见旨在建立一个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协同行动和政策协同等手段实现协同治理的目标。这将有助于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及合作精神,确保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同时强调各部门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是关键所在以确保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能够遵循法治原则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最终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安全、健康、优质的食品药品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